股权质押是否可以更改为其他名称

金华刑事律师 2025-05-02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所持的公司股权作为债务担保向质权人披露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五条,股权质押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关于是否可以更改股权质押的名称,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更改名称,但需要注意的是,名称的更改不得影响其作为担保的本质属性和法律效力。如果名称更改可能导致对质权人或出质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歧义,则不建议进行更改。若需更改名称,应在协议中明确定义新名称与股权质押的关联,并经双方同意,以确保法律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五条:股权质押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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