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对措施
金华刑事律师
2025-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已经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被拒绝或者拖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要求,要求其在一周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其次,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在此过程中,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仲裁机关或司法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已经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被拒绝或者拖延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书面劳动合同中载明下列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居民户口等信息;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五、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六、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纪律和奖惩规定;八、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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